申報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定資質
許可條件: | 1、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; 2、注冊資本中無國有和集體資本; 3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; 4、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、建筑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管理人員不少于4人,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,專職統計人員不少于1人; 5、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,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; 6、企業名稱須符合國家工商管理總局頒發的《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》的規定,名稱中的行業用語須為“房地產開發經營” 或“房地產開發”、“房地產”。 暫定資質有效期為一年,一年內沒有開發項目的開發企業資質不再延續。有項目的開發企業申請資質延續的,應當在資質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先辦理項目審查認定手續,后按規定申請資質延續或升為四級。對有不良經營行為記錄的企業,一年內不受理其資質升級的申請。 |
申請材料: | 1.工商征詢函 2. 營業執照正、副本 3. 代碼證副本 4. 開戶許可證原件或復印件 5. 公司章程,股東會決議 6. 房屋租賃合同 7. 房產證原件 8. 公司股東身份證 9. 驗資報告(超三個月的提供銀行對賬單,審計報告) 10. 公章、法人章 |
人員類: | 1.會計2人 2.統計1人 3.工程技術4人 |